运输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海南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
南海网6月19日消息(记者 蒙健)6月19日,记者从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违规运输含(PE)材料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海南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被依法予以处罚款20000元。
今年1月25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对海南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快递点发现3箱外包装上写有“淋膜纸碗”。执法人员现场打开包装,合格证上写的材质是(PE)淋膜纸,执法人员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对该快递点内发现的含(PE)淋膜纸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予以实施扣押强制措施。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3箱3箱货物2个不同购买人电话都是虚拟号码,执法人员向该快递公司人核实虚拟号码情况,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虚拟号码超过一个星期就失效,由于时间已久,购买者虚拟号码已失效,无法联系上购买者核实情况。3箱含有(PE)淋膜纸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的物流路线均是安庆市宜秀网点至澄迈县网点,揽收点均为安庆万合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中转站,终点站为海南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
海南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运输上述3箱含有(PE)淋膜纸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获得的净运费是1.37元/箱,共计4.11元。该公司已将含有(PE)淋膜纸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运输的货物违反海南禁塑规定的情况上报给公司总部。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南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运输含(PE)材料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运输含有(PE)材料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没收含有(PE)材料淋膜纸碗3箱(共计500个),没收违法所得4.11元并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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